西双版纳州纪委、监委始终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,将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作为主业主责的重要工作,不断扛实政治责任,抓实主体责任,落实监督责任、夯实部门责任、压实基层责任,“五责”同频,层层传导压力,逐级健全组织,打通全面从严治党“最后一公里”,为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。
扛实政治责任。西双版纳州纪委、州监察委先后11次以常委会、理论中心组、电视电话会、专题会议、线索排查会等形式,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及时贯彻落实中央纪委、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,定期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,不断完善贯彻落实措施。
抓实主体责任。认真落实《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〈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〉的通知》,在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,旗帜鲜明讲政治,对照责任抓落实、对照任务抓检查、对照问题抓整改,督促各级党委、政府认真落实主体责任。
落实监督责任。每月询问县市区纪委书记抓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情况,针对各县市纪委履职存在的问题,及时约谈3个县市、3个区纪委书记,多次到扶贫一线检查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情况,现场督办问题线索。
夯实部门责任。按照统筹协调、分级负责、分口把关、集中处置原则,建立州直行业部门问题线索排查和线索移交机制,每月集中收集汇总问题线索;根据专项纪律检查内容,抽调部门人员参与监督检查,形成州纪委、监委与行业部门协同推进抓检查的工作机制。
压实基层责任。将脱贫攻坚主体责任、监督责任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、同落实、同检查、同考核,要求县乡村三级纪委(村监委)定期研究、定期分析,紧扣政策要求,紧跟脱贫任务,紧随项目进度,紧盯资金拨付,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,使扶贫攻坚工作开展到哪里,监督执纪就跟随到哪里,进一步解决脱贫攻坚中的不正之风及腐败等问题。(周荣)